引用:愛的行銷哲學        


區別定義


在有關行銷的課程上,我總喜歡教學生分清楚顧客(customer)與消費者(consumer)的不同;以及銷售(selling)、促銷(potion)與行銷(marketing)之間的差異。


 


用寵物食品來說,購買者是人,代表顧客,食用者是寵物,代表消費者,倒是很鮮明的例證;但是銷售、促銷與行銷三個定義的分別,卻苦無恰當的例子。


 


在銷售技巧與談判策略上,我們必須分辨顧客到底是需要(need)還是想要(want)。對行銷人員而言,就是利用各種策略與技巧,去探求顧客的真正需求,並設法滿足他,所以行銷可以簡單明瞭的定義為『以可以獲利的方式來滿足需要』。而促銷是利用贈品或折扣來刺激消費;銷售則是指將現成的產品或服務販售出去的活動。三者最大的差別在於是否考慮到顧客的『需要』。


 


 


需要還是想要


聖嚴法師常說,人們需要的不多,想要的卻太多。


 


這句話應該給行銷人員很大的警惕:如果不考慮顧客是否真正需要,銷售人員會只顧『推』的策略,缺少『拉』的效果,容易造成強迫推銷的印象。如果因此而採取優惠的促銷手法,也只能算是市場競爭情況下的作為,不見得能碰觸到顧客的心(Touching one’s Heart),並不是真正以顧客需求為中心的好方法。


 


顧客需要與否,可能就是三個定義的關鍵,但是仍然找不到好的例子來說明。


 


 


喜歡與愛


我們也常常分不清喜歡(like)與愛(love)的差別。


我們說男人最癡情,二十幾歲時喜歡二十幾歲的女生;三四十歲時,還是喜歡二十幾歲的女生;甚至到了六七十歲時,依然是喜歡二十幾歲的女生;不管男人多麼老,他所喜歡的對象似乎都沒變,那是因為喜歡與愛不同啊!


 


喜歡可能是一時的『想要』,卻不是真正的『需要』。而真正的『需要』是一種愛的層次,『愛』不是一時興起,他必須考慮前因後果、責任與義務,必須兼顧現在與未來,必須從動心起念開始,涵括所有交往過程,一直到完整的售後服務。


 


 


行銷涵義的複雜性


『愛』是個涵意很深的字,『行銷』也不惶多讓。行銷首先要做STP(區隔市場、目標市場、與定位市場),銷售不過是行銷環節裡的一個步驟,就像『喜歡』也只是『愛』裡面的一個情愫而已。因此行銷必須找到一個觸動人心的產品或服務,是個完整的『愛』。


 


基於以上論述,勉為其難要找個例子來區別這三個名詞的定義,總算有點眉目,就是:


 


銷售是找個甲意的『情人』,用盡技巧先上壘再說;


促銷則是不得不的『外遇』,小心後遺症很多;


而行銷卻是要娶回家的『牽手』,先有完整的策略,還要加上無止無盡的責任與義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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