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商教訓 》》你是那隻貓?!
台商教訓》該給的不能少 五五合資千萬不可
大陸的金山、銀山看得到,不一定吃得到,要前往大陸投資,有些重點你不可以不知道。
這是一場五十對五十的股權戰爭,也是一場兩岸合資血淋淋的教訓。
台灣百貨之王新光三越,對上大陸「官商」華聯百貨,一天內天地變色。事實上,就在新光天地爭議案同時,台商圈也傳出,遠東集團徐旭東位於大連的太平洋連洋店,黑影幢幢,數位彪形大漢在店外站崗。大平洋與大連當地的百年城合資經營,因為承租金額有爭議,百年城要求設定業績包底,雙方至今歧見未解。
兩岸合資出問題的手法千奇百怪,之前捷安特因與地主友誼賓館發生爭執,友誼索性砌上一道牆堵住出口;而台商小南國餐廳與上海副市長胞妹周慕萍合作,因股權糾紛周最後強占了餐廳;無名子創辦人王文政也有兒子被幹部綁架驚魂,損失近三億元。
若看看蘇州新加坡工業區案,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更是吃了大虧。這個當年由李光耀與中共國家主席鄧小平一起推動的國家級大案,最後無緣無故鬧雙包,跑出個「蘇州工業園區」,多年交涉下來,最後中方接手,雙方持股從原先星國六五%,中方三五%,一百八十度大逆轉,最後星方反成僅三五%的小股東。
味全前董事長黃南圖更是活活被合資案氣死,當年味全出資八成,與中國博達實業合資,在成都成立康和超市,大肆擴張後,擁有官方背景的博達發生員工監守自盜,造成鉅額虧損,味全數度協商不成,黃南圖反遭軟禁,最後甚至肝疾復發身亡。
大陸,究竟是國際市場,還是充滿陷阱的沼澤市場?根據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調查,目前至少有六千名台商,因逃漏稅費或其他商業糾紛,被囚禁在大陸監獄中。
大陸百貨、零售等內需產業近兩年大幅開放,外資搶在二○○八年前卡位,搶搭最後一班開放列車。但據○六年大陸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」,至今仍有很多項目限定必須合資或合作,甚至規定中方握主控權。看得到,一定吃得到嗎?這些合資企業最容易犯什麼錯?
第一堂課:最好獨資 董事席次要超過三分之二
經營之神王永慶,從漳州電廠到在大陸設長庚醫院,一路走來堅持獨資。原因無他,就是不希望股權拉鋸,造成經營失控。
大陸商場閱歷豐富的華頓投信董事長魏啟林說,台商到大陸投資,一定要獨資。畢竟雙方文化差異太大,想法不同,合資容易擺不平,所以最好一○○%投資,否則容易出現經營權之爭。日前他有位好朋友是某大券商老闆,到中國設辦事處設了好幾年,公司仍然沒開成。為什麼這麼久?朋友告訴他,金融是特許事業,要快就得跟官方合作。但朋友最後決定,寧可等,也不跟官方合作,「因為就算對方只有一○%股權,也是你爸爸,」魏啟林說。
倘若不得已要合資,台商持股一定要七成以上,陸資不可超過三成,五十比五十的合資千萬不可。「如要合資盡量找民營化、理念相同的友好企業,千萬別找官方企業合作,很容易出現經營權糾紛,」魏啟林說。
在一般的公司法中,取得股份比例才是取得公司主控權的關鍵,但大陸的三資企業三法(編按:中外合資企業法、中外合作企業法和外商投資企業法)中規定,董事席次的多寡才是關鍵,必須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席次,才算有壓倒性優勢。「我每次看到持股六五%,心裡就馬上緊張,」一位曾在大陸法庭擔任仲裁員的台商說。因為董事席次不超過三分之二,根本不可能真正握有公司的主控權。
理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蔡玉玲也提醒,合資企業如為中方控股,台商要仔細多訂定每一項「三分之二」條款,步步為營,以免鵲占鳩巢。她也提醒,合同契約的條款要訂入公司章程,出問題時,才能在程序上使力。
另一方面,合資企業裡,中方和台方都不可能同時占有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位置,董事長和總經理怎麼分工更大有學問。真正的高手,會在合約裡寫明,董事會只能行使基本的四項職權,其他都歸屬總經理,再由台方代表取得總經理位置,自然立於不敗之地。
第二堂課:學做事更要學做人 車馬費、公關費省不得
為什麼中國先審批通過康師傅案,多年後再給統一?想知道答案,就必須先了解什麼是「中國特色企業的文化模式」。「這些中國特色企業,永遠的排序是情理法,而非法理情,」交通大學中國法制中心主任王文杰說。
若情非得已,台商找到的合夥人有官方色彩,記得善待合夥人代表。這些代表通常會成為董監事成員,他們雖然頭銜很大,但實際身分就是公務員,為國做事。所得的董監事酬勞都給國家,心態上感覺自己沒領到半毛錢,會不平衡,所以會希望從事業經營過程拿到額外待遇,這就是必須了解的中國特色企業行規。
不要忽略了「代表人成本」(agency cost),魏啟林說。台商面對這些代表一定要入境隨俗、要上道,該有的權益、福利、待遇不可少,該給的車馬費、考察費、公關費、配車,不要小氣。這些人有公務員身分,不會獅子大開口,要的只是心態上的平衡和態度上的尊重與禮貌。切忌認為對方手法粗糙,心存鄙夷,身段太硬易生問題。
另外,無論獨資或台、陸合資企業,一定要聘請當地人當顧問,顧問身分最好是退休大官或知名人士;換言之,一定要有影響力的關係人士。
第三堂課:明訂保命退場機制 避免合作破裂時血本無歸
大陸,充滿了淘金夢,但高成長永遠伴隨高風險。很多台商剛進去都賺錢,那是因為他們稅、費都沒繳,一心只賺風險財,但時日一久,風險財就像賭博一樣,隨時可能陰溝裡翻船。「我必須老實說,今天台商如果要前進中國,你應把該繳的稅費扣除,還有賺錢,你才能去,」蔡玉玲說。
商場,親兄弟也要明算帳,如果迫不得已合資,蔡玉玲提醒,合同內應仔細明訂保命退場機制。例如有糾紛時,可依多少價錢賣回股權或用多少錢買進對方股權,通常訂得越細越有保障。萬一哪天合作破裂,才不致血本無歸。
進入大陸,一定要懂稅、懂費,許多台商入獄,都是因為沒搞懂出口和進口的海關規定;其次就是法律;第三則是和員工的勞動契約。最核心立於不敗之地的,還是台商專業的不可取代性。
另一點提醒,在大陸,惡意的陸資合資夥伴,最喜歡在合約裡把糾紛仲裁機構設為挪威的斯德哥爾摩法院,因為距離遠、打官司的金額高,更重要的是,大陸不承認其他國家法院的判決,不管是新加坡還是挪威,只以中國法院的判決為準。有經驗的台商會在合約中寫明,以有台商仲裁員的仲裁庭,當成解決糾紛的場合,會增加官司的勝算。
新光天地事件再一次證明「共產黨」(此處用法接近「土匪」,例如「你簡直是共產黨」)是粗暴、無法無天、不可預測的,更給了民進黨和偏綠媒體一個「反中國」的活教材。但是,台商會因此就打退堂鼓嗎?或者因此而卻步不前嗎?我認為不會,因為已去或想去的人都知道得很清楚,那一邊是怎樣的一種遊戲規則——正如上期何飛鵬兄的專欄中所言:從比法律、到比拳頭、到比刀槍、到比靠山,無所不比。
前述這「四比」描繪出一個什麼社會規則?我稱之為「梁山規則」——看過《水滸傳》的朋友一定同意,整本《水滸傳》都在比這四項,而且法律只有在「靠山平等」時才拿出來用一下,卻又時時受到金錢的扭曲。
舉一個最典型的例子「柴進失陷高唐州(五十二回)」:柴進是北周皇室後裔,趙匡胤篡了北周的帝位,所以發一張「丹書鐵券」給柴氏子孫,可以豁免任何罪刑。柴進的叔叔柴皇城在高唐州被知府高廉的舅子殷天錫強占宅園,並打成重傷致死,而高廉正是當朝太尉、「水滸頭號壞人」高俅的堂兄弟。
於是,法律擺到了一邊,開始比另外三項:先比靠山,柴進的家傳鐵券不及高俅當紅;殷天錫霸王硬上弓,惹惱了黑旋風李逵,於是接著比拳頭,李逵打死了殷天錫,討回了柴皇城被打死的公道;但是高廉豈肯罷休,拷打柴進並釘上「二十五斤死囚枷」下獄,於是引來宋江大軍攻打高唐州——最終要比刀槍。
新光天地風波其實只比了一個回合,靠山不如人(台辦哪比得過軍方)。「輸到脫褲」,當然更沒有比拳頭或刀槍的餘地。
華聯這一次對付新光的手法,《水滸傳》上有一句叫做「割貓兒尾,拌貓兒飯」,意思是「沒本生意還坑殺金主」。這句話出自「盧俊義被管家李固陷害」(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)情節,那李固「吃頭家睏頭家娘」還陷害頭家,更買通獄吏要早早結束頭家性命。
可憐的是那頭家(盧俊義),一直信任那管家,還誤會責罵忠僕燕青,正如一隻被割了尾巴,還喵喵感謝的貓。
盧俊義最後捱到梁山泊人馬來劫獄而獲救,而他之所以能拖那麼久沒被處決,全賴柴進送了「一千兩黃金」給牢頭,這個數字是李固送的兩倍,更外加梁山好漢暗中監視(黑金結合威力加倍)。
所以,我斷言新光天地風波最終仍會有一個「圓滿」的解決,因為基本上是做生意嘛,又不是血海深仇,總是可以用錢解決的嘛。再套用《水滸傳》的名言,閻婆惜對宋江說的:「他(晁蓋)使人送金子與你,你豈有推了轉去的?哪個貓兒不喫腥?閻羅王面前須沒放回的鬼!你待瞞誰?」
好一句「哪個貓兒不喫腥」,這句話不但放諸四海皆準,而當今中國大陸尤其適用——一切都可以用錢解決。
新光集團迄今非常低調,這顯示了該集團仍有意繼續深耕中國市場,否則若只為救出少東,大可將事件炒大成國際級,但那就斷了所有後路了。
自從鄧小平說了「管他黑貓白貓,會抓老鼠就是好貓」以後,中國就走上了資本主義的道路,中國也成了「貓的世界」——去中國,得先想清楚,你要做哪一種貓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