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很多文章認為:愛情的根源是性的吸引,愛情的基礎就是性的吸引力。他們認為愛情不能離開性,他們的論據主要說明性是愛情的必要條件,因此愛情的根源就是性。
在《愛情的學問》一書中,也提到愛情的根源是性,此書和很多書籍還提到一個觀點,愛情包括情愛(指精神戀愛)和性愛。愛情有三大特性,排他性(專一性)、相互性和持久性。
因此,愛情是性的充分條件,我們反過來思考一下,有且只有性關係(或性吸引)的男女之間就會有愛情嗎?很明顯不是,性是愛情的非充分條件。
愛情是性的充分非必要條件,性是愛情的必要非充分條件。
因為愛情由情愛和性愛構成,缺少情愛(精神戀愛)的性關係(或性吸引)當然不能成為愛情。愛情是“情愛+性吸引”的充要條件,有情愛和性吸引,就算還沒有性行為,也可以稱為“愛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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